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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推行住宅小区公共停车位收费停车
收益归业主共有

作者: 仝志华 来源: 菏泽日报 发表时间: 2023-02-28 09:47

中国菏泽网消息 (记者 仝志华)近日,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,推行住宅小区公共停车位收费停车是解决小区停车秩序混乱、公共资源分配不公等问题的重要措施,近期,住建局进行了试点探索。

市住建局党组成员车翠英介绍,按照《物业管理条例》《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》等政策规定,在总结试点小区、典型案例、外地经验的基础上,住宅小区公共停车位收费停车应按照“业主自治、分类施策、规范操作、稳步推进”的原则进行。收费停车由业主委员会、小区党支部或社区居委会组织,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为管理。

实行收费停车应结合小区实际制定详细可操作的实施方案,包含公共停车位情况、收费方式及标准、车位分配方式、停车秩序管理、收益资金管理等内容,并通过召开业主大会或征求业主意见等方式,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。

收费停车按照“一区一案”,可采取月租、年租、按小时收费等多种方式进行;可区别小区业主车辆、业主亲友车辆、外来车辆、客户车辆等,制定差异化的收费标准,区分时段、时长进行收费。

收费停车收益属小区公共收益,归全体业主所有,应单独列账、独立核算、定期公示。收益由业主大会决定其使用方式和用途;未作决定的,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,也可以作为业主委员会、业主大会的活动经费或者折抵物业公共服务费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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